合肥捡到拉布拉多?
据本报热线报道,3月10日,一则“急寻主人的拉布拉多”的照片在网上热传,这只拉着吊瓶、眼神哀伤的大狗引得网友点赞,并纷纷转发帮助找寻主人。在转发这条微博的最多的一条微博中被转发了1573次。不幸的是,在3月12日,这名网友得到的消息是,“拉布拉多因脓肿已经安乐死了”。
在微博中,网友们表达了他们对拉布拉多的喜爱,并要求他的主人尽快出现。一位昵称为“张阿琴”的网友称,这只拉布拉多“眼睛红红的,好可怜……它是迷路了吗?还是别人养的狗走掉了?希望主人快出现”。另一名网友“合肥心炎”称这只拉布拉多为“美丽的天使,为你伤神太多,祈祷太多,为你心痛,愿天堂没有痛苦,没有伤害”。
对此,合肥市动物防疫监督站监督二科王琪科长表示,该站当天就接到投诉,接到投诉后,该站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。通过调查,这个宠物店老板从合肥周谷堆农批市场买来60多只待宰杀活狗,该店老板把其中56只予以屠宰。剩下4只小狗,其中3只拉布拉多和1只贵宾,3只拉布拉多狗由店方饲养,1只贵宾犬当天已被领养。狗是否注射疫苗不详。市动物防疫监督站已对该宠物店开出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和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》。
对此,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彭伦斌律师表示,如果狗主人将狗交给宠物店时,狗已经患有疾病,则宠物店在不明知的情况下进行买卖,并不是野生动物,不承担赔偿责任。如果宠物店明知狗已患病,仍与狗主人进行买卖,则构成了重大过失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如果宠物店在交付宠物前已经明确知道狗患病,而狗主人不知情,则宠物店构成合同欺诈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以上三种责任形式,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都是宠物店。如果狗瘟疾病具有传染性,则政府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对宠物店进行行政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