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门哪里可以领养狗狗?
江门市流浪狗收容中心,是属于公立性质,如果想要领养狗狗,首先你需要知道在宠物之家登记的狗狗,是供有需求的家庭和个人领养,而非售卖、二次出售、私捐或者作为交易使用。
江门市流浪狗收容中心领养须知
领养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。以家庭领养的,还应取得家庭成员的同意。
每人限领养1只动物。
领养者应具备一定的饲养能力,即具有合适的饲养环境、充裕的看护时间和一定的经济实力。如居住地有物业管理的,还应取得物业公司的饲养许可。
若领养者因故无法继续饲养所领养的动物,应第一时间将该动物送返领养中心,而不得擅自将该动物出售或转交他人。若该动物不幸走失,领养者应努力寻找,如实在寻获无着,亦应向领养中心报备。
宠物之家的动物的收养全部免费。但出于管理成本的考虑,领养者在办理领养手续时应向领养中心缴纳300元的保证金,并在所领养动物接受绝育手术后返还领养者。
领养者在接到宠物之家网站通知后应于7日内前往办理领养手续。逾期未办理领养手续的,视为领养者自动放弃领养,该动物将自动放回宠物之家登记系统以等待新的家庭。
领养者应在宠物之家监督下与领养动物相处一段合理时间,如双方无异常反应的,为适应期内,可协商确定适应期期限(1-3天),并在此期限内携该动物离开宠物之家。若在适应期内双方无法适应或该动物出现疾病,视为该领养登记无效,领养者应在适应期届满后将该动物送返宠物之家。
领养者应确保所领养的犬只在适应期届满后办理必要的登记、防疫手续,并在宠物之家监督下将其植入芯片。